日期:2021-04-07 / 人气:467 / 作者:
最近,一个老板经常问小编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哪些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今天,小呱呱财税将带大家看看哪些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
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有六类
一、提供住宿业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规定,从2016年8月1日起,“为确保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 税务总局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试点工作。试点范围限于全国91个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十条规定,从2016年11月4日起,全面开展住宿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试点范围不再局限于91个试点城市,将扩大到全国。“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商品或有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通过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其开具。住宿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其收购的房地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二、提供鉴证咨询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
rder-box;margin-top:10px;margin-bottom:10px;padding:0px;line-height:1.5;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font-size:14px;white-space:normal;background-color:#FFFFFF;"> 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 )的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三、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四、工业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45号公告)的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五、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
政策依据同上(四):《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45号公告)
六、转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规定:“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