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股东大会知情权
日期:2021-04-30 / 人气:430 / 作者:
根据《公司法》第4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除非公司章程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所以必须提前知道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不能更改。股东大会通知权是股东享有的知情权,应当受到尊重。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提前多少天通知股东,是否告知股东需要考虑的事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股东大会是否可以考虑等。仅从公司章程的规定来看,《公司法》不是强制性的。需要注意的是,股东大会召集人必须遵守有限责任公司章中关于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和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通知的明确规定,否则股东大会决议可能被撤销。根据《公司法》第22条规定,股东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