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4-06 / 人气:408 / 作者:
01.10万元的小规模免征增值税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季度销售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02.企业所得税的更低 税负为5%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03.小型和低利润企业的条件已经放宽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 不限制或禁止的行业,且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04.小规模的六税两费减免50%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征50%的税额。
05.国内票可以从增值税中扣除
从4月1日起,机票、火车票、公共汽车票等。这表明乘客的身份信息可以在不经过认证的情况下从增值税中扣除!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下列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电子普通增值税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旅行行程的,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
航空客运进项税=(票价燃油附加费)(1 9%)9%
3.如果获得了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客票,则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客运进项税=票面价值(1 9%)9%
4.如取得其他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道路、水路等客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
公路、水路和其他客运进项税=票面价值(1 3%)3%
06.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表已经简化
取消申报表附带的一些信息:
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二是废除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自2019年5月1日起,纳税人无需填写上述两个附表。
07.购买房地产允许一次性扣除
从2019年4月1日起,两年内不扣除纳税人或在建房地产项目取得的房地产进项税。未按上述规定抵扣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从2019年4月纳税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08.增值税加扣政策来了
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在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基础上再加10%抵扣应纳税额(以下简称增抵政策)。
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通过提供邮政、电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简称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50%以上的纳税人。
09、全面试行增值税末退税制度
从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年末留税额退税制度。
(1)本公告所称增量税额是指2019年3月底新增的税额。
(二)纳税人当期允许的增量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额投入构成比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上一个退税申请期已抵扣的增值税比例(含统一税控发票
(二)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原适用10%的扣除率,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货物,应当按照1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
3.对原实行16%税率、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和服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对原适用10%税率、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活动,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11.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扣除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购置设备和器具的单位价值
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