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异同

日期:2021-04-01 / 人气:437 / 作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异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形式的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即公司的出资人为一人,由出资人全资拥有,但出资人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中的国有独资公司除了自然人、法人出资的一人公司外,也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其股东地位特殊。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都是主体出资的企业,但性质完全不同。详情,石家庄石家庄石家庄公司注册时选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异同,可以在石家庄石家庄注册公司查询栏中查询清楚。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

(1)投资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设立,一人公司可以由自然人、法人或者 设立。

(2)学科资质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地位。

(3)责任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者(股东)只在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负责,即承担有限责任。

(4)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没有规定更低 注册资本,但是一人公司的法律有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注册资本更低 限额为10万元,必须在公司成立时一次缴足。

(5)成立的法律依据不同。按照《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按照《公司法》成立一人公司。